各位导师、研究生: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09〕121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的相关规定,2013年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将于即日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具有宁波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毕业班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创新基金用于资助宁波大学在校研究生开展学术创新研究活动,重点支持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切实可行的研究项目。
项目的研究内容符合以下标准之一者,可以申请资助: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2.在理论上或方法上具有创新性,可望取得突破性的成果。
3.具有重大的实践应用价值。
注:已经立项的各级、各类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三、资助项目说明
1.资助项目类别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
2.资助经费为:
(1)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1,200元/项,人文社科类800元/项;
(2)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3,000元/项,人文社科类2,000元/项。
3.资助项目的实施期限一般为一年。
四、评审原则
1.资助项目的评审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专款专用”原则和专家评审成员回避原则。学院需严把推荐关,对于可行性差、缺乏创新等项目一律不推荐。项目研究内容完全为导师立项的课题内容者不推荐。
2.实行差额录取原则。学校将对推荐上来的项目分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两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得分情况淘汰部分申请项目。2013年度全校预计资助项目60项。
3.根据评审得分高低确定资助类别。学校根据专家评审组给出的综合得分确定申请项目是否为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五、申报程序
资助项目的申报采取研究生本人申报、导师推荐、学院初审、专家评审组评审、学校审批的方式进行。其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1. 学院评审
研究生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和《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专家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家评审表》,附件3),每位申报者只能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项目1项。《申请表》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同时将《申请表》和《专家评审表》的电子文档发至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学院根据推荐和评审原则将初审后的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研工部。
2. 学校评审
研工部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的建议名单。.建议名单在校内公示3天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六、项目管理
按照《办法》进行项目管理。
七、注意事项:
1.各学院推荐上来的申报项目不区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项目类别由研工部根据专家评审组评分统一进行分类。
2. 请各学院务必抓好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和结题工作。2013年度项目会最终立项数会依据往年结题率做适当调整,适当控制往年未结题项目导师学生的立项。
3.本年度项目的专家综合得分将作为当年度的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推荐依据。
八、建工学院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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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全面启动,请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申报项目课题,填写好《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二)。《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专家评审表》(简称《专家评审表》,附件3)。
2.此次申报时间为6月5日至6月17日,请各班长组织好本班级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积极申报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表》的纸质稿经导师签署意见后于6月20日下午16:00前交至学工办(思禹建工楼201),同时将《申请表》和《专家评审表》的电子稿于6月20日下午16:00前发至[email protected]。
3.未尽事宜,请直接联系研工办沈妍伶老师(87600310,614327)。
建工学院学院研工办
二O一三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