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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寝室】关于开展宁波大学2012-2013学年文明寝室与特色寝室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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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生寝室文化建设,展示学生寝室个性风采,营造整洁、和谐、文明、向上的学习和生活氛围,根据《宁波大学文明寝室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上级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宁波大学2012-2013学年文明寝室与特色寝室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寝室

二、评选类别及要求

(一)文明寝室

1. 寝室内务卫生检查无不合格,并保持2次及以上优秀(以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检查结果为依据);

2. 无寝室安全违纪记录;

3. 寝室成员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4. 寝室成员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和谐相处,积极向上,学风良好;

5. 在文明寝室建设过程中,寝室成员或团体至少拥有一项较为突出的文明行为或寝室亮点。

(二)特色寝室

特色寝室必须符合文明寝室的评审要求。在此基础上,特色寝室不限类别,内涵由各学院、各寝室自行挖掘申报,旨在创建一批在学习、理论、学术、科技、美化、文化、文娱、体育、公益、励志等方面的特色寝室。以下范例供参考:优良学风寝室、科技创新寝室、党员示范寝室、考研特色寝室、文艺活动寝室、学生骨干寝室等。

三、评选步骤:

(一)组织申报阶段(617—620日)

各班级广泛组织发动各寝室积极申报,填写《宁波大学文明/特色寝室申报表》(见附件一),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于62016:00前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纸质版上交至学院学工办201吴老师处。

(二)学院评选阶段(621—626日)

学院对相关寝室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步确定本学院相应的候选文明寝室5-6个和候选特色寝室3个,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党委学工部。

四、奖励办法:

(一)学校对获奖寝室授予证书,并在寝室门口悬挂相应标牌;

(二)获奖寝室优先推荐参评各类市级相关荣誉;

(三)文明寝室、特色寝室成员在非学业因素考核相关条款中可作为获得评优的依据。

附件一:申报表

附件二:3月—5月卫生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