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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关于开展“北仑房产”励志助学金评定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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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仑房产” 励志助学金每年评定一次,一般在每年5月份进行。计划每年评定40名,助学金金额为2000元/名。励志助学金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考研学生资助二类,原则上二类资助名额各为20名。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评定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已列入当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2、学习勤奋刻苦,本科生上学年非学业因素学习态度项必须为优,研究生学习态度由研究生辅导员认定;

3、本科生上学年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无不及格项;

4、无违纪处分;

5、大学期间有学生干部经历(指班级班委、团支委以上学生干部)并表现优秀者优先。

三、考研学生资助评定条件:

1、当年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并获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列入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本科生;

2、或当年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并取得国家“211工程”重点院校、中科院研究所或第一志愿填报宁波大学并获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本科生;

3、或取得免试直接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本科生;

4、列入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者优先;

5、大学期间有学生干部经历(指班级班委、团支委以上学生干部)并表现优秀者优先。

四、“北仑房产”励志助学金的评定程序:

各班根据学生本人申请,对照评定条件推荐受助候选人,学工办对受助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评定情况和受助学生名单向全院学生公示。受助学生名单经全院公示后,以学院公文形式公布。

现阶段北仑房产助学金的申请工作开始,请有资格的学生填写附件,填写班级意见后交至学工办高老师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8日。

附件:UploadFiles/附件一:北仑房产励志助学金-考研申请表.doc

UploadFiles/附件二:北仑房产励志助学金-困难申请表.doc

2013年5月23

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