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宁波大学2012年SRIP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17
根据《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SRIP)管理细则(修订)》的有关规定,宁波大学2012年SRIP项目结题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宁波大学2012年SRIP项目
二、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宁波大学2012年SRIP项目结题报告,并由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提交至学院分团委。
2、请各学院分团委积极做好本院SRIP立项项目结题组织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本院学生SRIP立项项目结题报告、SRIP项目研究成果,并认真整理制作结题汇总表,并在学生SRIP项目结题报告相应栏目填写学院审查意见和盖章。
三、注意事项
1、汇总表中统计的各类信息务必准确,其中学生学号及教师编号将用于统一进行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和教师工作量认定。
2、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结题的,经指导老师签字同意,学院审核批准后,可延期结题,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须在SRIP项目结题汇总表中注明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延期申请。
3、结题表中负责人签名必须手写,经费必须详细清晰列明。所有纸质材料左侧上方装订。
4、各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报告书面材料(一式一份)于3月19日前交至分团委科研部金铭洲同学处,同时将相应电子材料(附件一、附件二)发至建工科研部邮箱[email protected]。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
院科研部:金铭洲,641361
分团委:高婷老师,611787
附件二:宁波大学2012年SRIP立项项目结题汇总表.xls
附件三:宁波大学2012年SRIP项目结题延期申请书.doc
附件四: 2012年度宁波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SRIP)立项项目一览表(建工学院)
共青团宁波大学建工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