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及2012级新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17
各位同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以及2012级新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将开始,下面对这两项工作进行具体说明: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1。认定工作中,若申请的同学家庭经济状况没明显好转,允许其上交去年办理的《宁波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宁波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2)》、《宁波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宁波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2012)》请见附件(2)。
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申请条件同往年标准,9月21日前请各位申请的同学将新生贷款材料递交至学工办俞一统。助学贷款所需表格请见附件(2)。
附件(1)UploadFiles/2012917171324396.doc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说明.doc
家庭经济情况认定所需表格.rar
助学贷款所需表格.rar
有任何问题请咨询:学工办:俞一统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