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学各类助学金评定工作,充分发挥助学金的激励、资助和育人功能,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捐赠助学金评选条例,现将有关评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选工作中务必做到四个公开,即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要切实增强信息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现象。
2、坚持民主监督原则。在评选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自觉接受师生们的监督。
3、坚持规范化操作原则。在评选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宁波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和捐赠助学金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评选,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
二、评选条件
(一)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为2档,其中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人民币。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年2500元人民币。
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无不及格项,本学年无违纪处分;3、家庭经济困难(具有乡镇、街道以上单位证明),当年被认定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或者是虽没被认定为当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但因遭受天灾人祸,造成临时家庭经济困难的;4、学习勤奋刻苦,积极要求上进。
资助标准:1、一等助学金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五类学生: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对象、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对象、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院认定可享受一等助学金的。③一等助学金获得者必须是被认定为宁波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2、二等助学金必须是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学院认定可享受二等助学金的学生。
(二)姚祥兴、邹星缘助学金:每名金额为4000元人民币。评定条件:1、家庭经济困难(具有乡镇、街道以上单位证明),被认定为本学年宁波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学习勤奋刻苦、学习积点分在班级前40%,无必修不及格课程;3、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品德优良;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有3项以上为“优秀”或“有”;4、本学年无违纪处分;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大者优先。
(三)江盈助学金江盈助学金:奉化籍学生、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学生、有直系亲属在奉化市盈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经营的楼盘中购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一等助学金每名金额为4000元人民币;二等助学金每名金额为2500元人民币;三等助学金每名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评定条件:1、家庭经济困难;2、学习勤奋刻苦,本学年无必修不及格课程;3、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无不及格项,本学年无违纪处分。
一等助学金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父母双亡,或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无劳动能力和固定收入,本人无任何经济来源。2父母双方无劳动能力,或父母一方无劳动能力,另一方无固定收入,本人无任何经济来源。3因其他原因导致经济特别困难的,学院认定可享受一等助学金的。
二等助学金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父母双亡,依靠有固定收入的亲友资助,另有经济来源,但本人生活困难的。2父母一方亡故或残疾,另一方有固定收入,但收入微薄,本人生活困难的。3因其他原因导致经济困难的,学院认定可享受二等助学金的。
三等助学金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父母双方有固定收入,但家庭经济仍然困难的。2学院认定可享受三等助学金的。7、符合1、2、3条件的奉化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助学金。
三、申请表上交要求
1、国家助学金
截止时间:2012年10月24日星期三
上交材料: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注意:格式严格参照附件二。
2、捐赠类助学金
截止时间:2012年10月22日星期一
上交材料:捐赠助学金申请表、《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注意:①获得捐赠助学金的学生,应以适当方式表达对捐赠人的感恩之情,学校建议每人书写一封致捐赠人的感谢信。书信要求称谓准确、内容真实,语言通顺、感情真挚无错别字、不能抄袭。纸质版统一送交学工办,电子版发送[email protected], (江盈助学金的称呼统一为“尊敬的
② 姚祥兴、邹星缘助学金的受助同学还须上交一张生活照(电子版)。
四、名额分配表
各类助学金的名额基本上是按照今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情况,结合各学院的学生人数以及有关规定进行分配的,同时还考虑了定向捐赠的因素。
1、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院 |
国家一等助学金 |
国家二等助学金 |
建工学院 |
62 |
125 |
2、捐赠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院 |
姚祥兴、邹星缘助学金 |
江盈助学金 |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
建工学院 |
6 |
7 |
6 |
18 |
五、联系人
学工办 :
附件:1、国家助学金申请
2、国家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3、“姚祥兴、邹星缘助学金”申请表
4、江盈助学金 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