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宁波大学2008级毕业生创新学分、素质学分统一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17
各位同学:
因教务管理系统尚处于系统升级状态,为确保2008级毕业生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开展各类创新学分认定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认定范围
《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管理规定》中属团委认定范畴的创新学分、素质学分。
二、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于3月26日(周一)前以个人为单位提交学分认定申请(见附件),并将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交所在学院分团委(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大合唱已经批准,无需再申请);
2.学院汇总:各学院分团委进行信息校对工作,按照各项学分类别将学生信息进行统计、汇总,登记相应学分并填写附件一,请学生个人核对并签字;
3.学分录入:校团委进行学院信息汇总,交教务处统一进行学分录入。
联系人:高婷老师 ;联系电话:87609523。
UploadFiles/附件:宁波大学2008级毕业生创新学分、素质学分认定汇总表.xls
共青团宁波大学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委员会
二O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