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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宁波大学2016-2017学年“样板寝室”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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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增强社区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创建优美舒适的寝室生活环境,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寝室卫生习惯,选树优秀寝室典型,特举办宁波大学2016-2017学年“样板寝室”评选活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4月下旬—5月下旬

二、主办单位:宁波大学学生社区党工委

三、承办单位:宁波大学学生社区自治联合会,各学院学生社区自治联合会

四、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一)“样板寝室”推荐阶段

1. 推荐时间:4月24日—5月5日

2. 推荐方式:

(1)学院推荐:各学院按不超过寝室总数(含混合寝室)的2%推荐“样板寝室”,报送《宁波大学“样板寝室”推荐表》(附件1),并附照片4张(须含1张寝室全局照、1张寝室全体成员合照及2张寝室局部照,每张照片要求不小于500K),于5月3日(周三)16:00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后发送至校自治联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推荐表盖章后交至学生社区党工委值班室(本部公寓创业街16号)。

(2)寝室自荐:由“宁大学工”官方微信发起互动,学生通过指定平台参与报名并报送照片4张,照片及时间要求同上。

(二)“样板寝室”初选阶段

1. 初选时间:5月6日—5月10日

2. 初选形式:由校学生社区自治联合会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候选“样板寝室”若干间,并按寝室特色进行分类。

(三)候选“样板寝室”走访评审阶段

1. 评审时间:5月12日—5月19日

2. 评审方式:由校学生社区自治联合会抽调学院自治联学生组成三人小组对候选“样板寝室”进行实地走访,并按照《寝室走访评分细则》(附件2)对各候选“样板寝室”进行评分,走访评分占评选总分的60%。

(四)候选“样板寝室”微信展示和投票阶段

1. 投票时间:5月12日—5月19日

2. 投票方式:由“宁大学工”官方微信组织候选“样板寝室”分类投票,并展示候选“样板寝室”风采,微信投票排名将换算成分值,按40%的比例记入总评分。

(五)候选“样板寝室”终评阶段

1. 终评时间:5月20日—5月22日

2. 终评方式:由校学生社区自治联合会汇总微信投票和走访评审两个环节的分数,按总分排序确定各类别“样板寝室”获奖名单,并由学生社区党工委最终审定。

(六)“样板寝室”评选公示阶段

1. 公式时间:5月23日—5月25日

2. 公式形式:在“宁大学工”网及本部公寓广场LED大屏公示三天,如有意见,可在公示期内至本部公寓创业街16号学生社区党工委值班室反映,或将意见发送至校自治联邮箱([email protected])。

(七)“样板寝室”展示颁奖阶段

1. 展示时间:5月29日—5月31日(其中5月31日为“样板寝室”开放日)

2. 展示形式:通过公寓大厅展览以及学校官方微信等平台展示“样板寝室”风采,并于5月31日下午或傍晚,开放“样板寝室”,供普通同学参观。

四、相关条件及要求:

1. 推荐或自荐的“样板寝室”2016年10月、11月、12月以及2017年3月的月卫生成绩无“不合格”,且具有一定特色;

2. 最终获评的“样板寝室”需在开放日当天接受同学观摩;

3.“样板寝室”需在评选结束后长期保持卫生、安全等方面成绩突出,并充分发挥寝室示范作用。

五、相关说明:

本次评选拟评选不同类型“样板寝室”20间左右,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数量;获奖寝室纳入学校2016-2017学年学生荣誉奖,并颁发证书及奖品。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同学18888642736/672736,

柴同学18892627006/617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