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转】关于推荐2016年度(2016—2017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15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大对我省优秀残疾人大学生的奖励力度,激励残疾人奋发成才,促进我省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由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专设的“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根据浙江省残联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7〕21号)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度(2016—2017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详细要求参照《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7〕21号)执行。
2016年度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材料包括:
1.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2.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
3.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4. 所申请、推荐残疾人的身份证、残疾人证和2016年度(2016—2017学年)获得奖励的荣誉证书(均为复印件)。
每一奖项须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奖项已经评审但证书尚未下发的,可由学校开具获奖证明。
二、推荐时间
2016年度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纸质申报材料,请在9月25日前报送至学生事务中心2楼2号窗口。同时,申报材料电子版由各学院统一打包后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宋宇凡
办公地点:学生事务中心2楼2号窗口
联系电话:889804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学生社区党工委
2017年9月14日
- 附件【“康恩贝自强奖学金”.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