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团员: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范,激励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共青团的先进性,在基层团组织中形成争先创优的浓烈氛围,促进我校共青团事业科学发展,校团委决定于近期进行2017年度宁波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支书、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及内容
此次评选的奖项分为5个奖项,分别为: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支书、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选标准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上一年度曾获校级及以上“先进团支部”荣誉称号。
2.团支部工作有创新,能开展独具特色的工作,并取得好的成绩。
3.曾获“特色团支部培育项目”。
4.如团支部工作或活动在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的,不受上述第3条限制。
(二)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团支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事项的学习,积极探索新的活动形式,注重学习实效。
2.团支部成员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情况。
3.团支部组织健全,团支部委员会运作正常。
4.团支部重视“推优入党”工作,严格按照程序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组织的发展对象。
5.团支部工作能做到有计划、有总结,并认真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6.能够认真完成年度团员注册、团员民主评议、团费收缴等日常组织工作。
7.积极开展主题性较强的团日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团员意识教育。
(三)优秀团支部书记评选条件
获得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称号的团支部书记(评选时仍任团支书,评选前一年度有6个月以上任期)当然获得优秀团支书称号。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当学年在团支部、团学组织和学生社团等担任各类职务6个月以上。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积极进步,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相当高的理论水平。
3.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及实践活动,并起到骨干带头作用。非学业因素评价中,有4项及以上“优”或“有”,其中“社会工作”评价为“优秀”,且无“不合格”评价指标。
4.热爱团的工作,执行团的决议,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熟悉团的业务,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恳有效地开展工作,没有重大的工作失误,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5.学习勤奋,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积点分为同专业前40%;
6.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不沾染官僚风气,敢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在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
7.工作中能够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光明磊落,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和威望。
(五)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校级优秀团员从全校团员中产生,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方向正确坚定,思想进步,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2.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帮助他人。
3.学习勤奋,学习态度端正,积点分为正。
4.有明确的团员权利与义务观念,按时缴纳团费,并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关心团的事业,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并能在其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5.非学业因素评价中,有4项及以上“优”或“有”,且无“不合格”评价指标。
6.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同学可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1)在各种团的工作(团日活动、志愿者服务等)中热心参与,并有积极贡献作用。
(2)充分发挥个人特长,在宣传、文艺、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评选程序
(一)评选时间:
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比时间为11月。
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评选程序:团支委评议、申报、学院推荐,校团委评选、公示、发文、表彰。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程序:本人申报、团支委审核、团支部评议、学院团委推荐,校团委评选、公示、发文、表彰。
五、评选说明
1.现任学院分团委、学生会、自治联、社团负责人符合优秀团干条件的均可申报;班级团支书(除了毕业班和17级新生班级)符合优秀团干条件,同时每学期均开展过团日活动,2017年度学院团委例会请假缺席不超过2次的均可申报。
2.30个人以下的班级推荐1名优秀团员,30个人及以上的班级推荐2名优秀团员(17级新生班级除外)。
3.10月31日请以班级为单位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稿(各类申请表详见附件)发至组织部邮箱(邮件名称统一写为:“XX班级2017年度各类先进申请表”)。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组织部方汝峰550032 李银桑53153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共青团宁波大学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委员会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