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预算编制要求,2018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工作现将提前启动,即日起开始申报。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09〕121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的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申报条件
(一)具有宁波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毕业班研究生)。
(二)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srip等校级科研项目,至今未结题的,不予受理;
二、资助项目类别及资助经费
(一)资助项目为一般项目3项、重点项目1项。
(二)资助经费为:
(1)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1200元/项,人文社科类800元/项;
(2)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3000元/项,人文社科类2000元/项。
三、推荐和评审原则
(一)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评审原则。学院需严把推荐关,对于可行性差、缺乏创新等项目一律不推荐。项目研究内容完全为导师立项的课题内容者不推荐。
(二)学院评定,根据得分进行排序。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根据学校分配名额确定推荐项目,并进行排序,确定推荐资助类别为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三)学校资格审查,确定资助类别。
四、申报时间及程序
资助项目的申报采取研究生本人申报、导师推荐、学院初审、专家评审组评审、学校审批的方式进行。需注意,申请项目题目或相近题目已申请校级其他类别科研项目立项资助的,不得重复立项。其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一)11月29日。研工部发布通知,并将申报工作通知学院。
(二)11月30日--12月11日
研究生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3)和《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专家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家评审表》,附件4),每位申报者只能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项目1项。《申请书》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同时将《申请书》和《专家评审表》的电子文档发至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办公室:学工办201,邮箱[email protected],请标注“XX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截止时间:12月11日16:00
(三)12月12日—12月20日
学院根据推荐和评审原则将初审后的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后上报研工部。
五、项目管理
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即2018年2月至2019年2月,具体按照《办法》进行项目管理。
建工学院学工办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