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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工学院2017-2018学年本专科国家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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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在校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创新创业、全面发展,特开展宁波大学2017-2018学年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建工学院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

建工学院201420152016级本科班学生(原2017级阳明学院学生回阳明学院申请奖学金;2016-2017学年初转专业的学生回原所在学院申请奖学金)

二、额度名额设置

国家奖学金:1名(暂定),每人8000元

三、评奖条件

见附件

、评奖日程安排

1、申请阶段(920-9.29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二),并于92916:00前经班主任填写意见签字后上交学工办吴老师处(如实在无法联系到班主任,请电话报备,表格按时上交),上交时随附佐证材料,申请表严格按照《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

2、学院评审阶段(930-108日)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提交申请进行初评,确定初评名单;

3、学院公示阶段(10月8—10月12日)

学院将初评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六、相关说明:

1、所有奖学金必须由学生本人先行申报,即错过时间或未提交申请的学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2、对于2017-2018学年有必修不及格课程的学生,经补考合格后仍鉴定为合格;

3、奖学金申请表采用打印稿,表格上的每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要求本人签名处必须由本人手写签名;

4、所有材料均请上交书面稿;

5、为保证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奖学金评审期间,学院学工办设立评奖咨询、监督电话:87609521,电子邮箱:nbu87609521@126.com,师生对学院的评奖工作有不同看法,可及时反映;对获奖推荐人选有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及时反映,公示期后再有异议者,一般不予受理。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87609521;

咨询办公室:建工学院学工办(思禹建工楼201)。

 

附件下载

 

建工学院学工办

2018.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