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工作,保证2020-2021年度宁波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SRIP)项目、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科技创新(SRIP)项目(院级SRIP)、2019年新苗顺利、有序地开展,同时遴选出一批项目参加“挑战杯”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学院学生科研工作管理小组暂定于10月9日开始对学生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0年宁波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SRIP)项目、2020年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科技创新(SRIP)项目(院级SRIP)、2019年新苗。
二、检查内容
项目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步研究方向。
三、检查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立项负责人组织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
(二)学院举办2020年宁波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SRIP)项目和2020年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科技创新(SRIP)项目(院级SRIP)中期报告会,组织参与项目研究的同学交流、汇报研究方法和阶段性研究成果等。
(三)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立项资格,并追回或适当核减项目资助经费:
1、中期评估检查时,无论何种原因,一直未开展研究;或未能按立项规定的相关进程完成同期主要任务和指标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要求;
2、项目负责人因学籍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研究工作,并未按规定程序变更项目负责人,导致项目研究停滞;
3、擅自变更负责人或研究内容;
4、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或提供的中期检查资料、数据不真实;
5、专家认为立项的条件已不存在或课题已无开展必要。
四、检查进度安排
1、10月8日前立项负责人组织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报告书文件链接://pan.baidu.com/s/1ssxr9HTomyEC3bqivE30Vg 提取码:kjr6 )和制作中期答辩ppt。
2、10月9日,学院组织专家组对所有项目进行书面或者现场答辩中期检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专家组对项目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经费的使用情况、下一步研究方向等进行评估打分,产生中期检查优秀、合格、不合格项目。
五、其他
1、原则上,要求获得资助的项目需要形成如论文初稿、实物发明模型、社会调研报告等阶段性成果。
2、中期检查报告书电子稿件、中期检查答辩ppt于10月8日前发至邮箱(3331492793@qq.com)。邮件压缩包命名格式为:2020-(校级或者院级)SRIP-负责人姓名。
3、中期检查结果将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未尽事宜,请联系:李子悦 18757407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