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浙江森晟建设有限公司为激励宁波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开展创新创业工作,培育英才,慷慨捐赠设立宁波大学“森晟建设”创新创业基金,资助和奖励土木工程系、市政与环境工程系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及其创新创业项目指导老师。现将相关奖励通知如下:
一、“森晟”大学生创新基金奖励
(一)申报范围
本科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的A类、B类学科竞赛;本科生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C类及以上和研究生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B类及以上、SCI论文(参照《2019版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和出版社目录》);本科生第一作者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学生参与校企合作课题(含QC课题、工法等),并顺利结题的科研项目。时间为2019年9月至2020年10月。
(二)奖项和项目设置
1、本科生A类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奖项,奖励学生团队和博彩导航 指导老师团队各3000元左右、本科生B类学科竞赛获国家特等奖或一等奖以及本科生A类学科竞赛省级奖项,奖励学生团队和博彩导航 指导老师团队各1000元左右。奖励总额不超过1.5万元,根据申报数量决定具体奖励金额。
2、本科生第一作者发表SCI、EI等收录期刊及C类以上期刊、人文社科二级核心期刊,奖励博彩导航 指导老师和学生各2000元,研究生第一作者发表的B类及以上、SCI论文奖励博彩导航 指导老师和学生各1000元。奖励总额不超过1.5万元,根据申报数量决定具体奖励金额。
3、本科生获得国家授权职务发明专利奖励博彩导航 指导老师和学生各3000元。本科生获得国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奖励博彩导航 指导老师和学生各500元。奖励总额不超过1万元,根据申报数量决定具体奖励金额。
4、每年与浙江森晟建设有限公司开展校企合作课题,设立学生科研项目,根据项目进展及完成情况给予2000元—5000元不等的资助。奖励总额不超过2万元,根据申报数量决定具体奖励金额。
(三)评选程序
学生填写《“森晟”大学生创新基金申请表》并附相关获奖证书、论文、专利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二、“森晟”大学生创业基金奖励
(一)创业基金的申报范围
奖励土木工程系、市政与环境工程系已注册成立有限公司并实际运营的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奖励在“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互联网+大赛等创业类赛事中获奖的指导老师和学生团队;支持学院围绕“创业”工作开展的师生校内外交流和学习、学生“创业”竞赛和讲座等活动所需的费用。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1日。
(二)经费使用设置
学生注册成立有限公司,奖励总金额为1万元,根据申报数量决定具体奖励金额,最高每项资助2000元。在“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互联网+大赛等创业类赛事中荣获国家级奖项的,学生团队和博彩导航 指导老师团队分别奖励3000元每项,荣获省级奖项的,学生团队和博彩导航 指导老师团队分别奖励1000元每项,奖励总额不超过1万元,根据申报数量决定具体奖励金额。
(三)评选程序
可填写森晟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申请表和汇总表,用A4纸打印,成果等佐证材料附后,将汇总表电子稿至3331492793@qq.com,时间截止同样为11月29日。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