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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2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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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2022届毕业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和我校相关要求,结合博彩导航 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2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名额

评选奖项包括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两类,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基础上评选。具体名额见附件;

二、评选标准

参评学生具有宁波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其中本科生和研究生须能同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评选程序及评选时间推进安排(本科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待12月初体测成绩出来后再进行评选)

(一)宣传申报阶段(11月18—11月20日)

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两份)并附相关作证材料,交各班级负责人。

(二)班级评审阶段(11月20—1122日)

各班级在班主任的指导下通过班会形式民主、公开、公平的方式(如班级投票等),综合考虑积点分排名、获奖情况、科研成果、学生工作等综合因素(其中科院2%转入本部的同学三年积点分总和排名若符合要求可以参评,但不能作为直接依据),按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推荐人数为分配人数+1,并按照推荐顺序填写填写《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初评班级汇总表》班会召开记录(纸质版),公示1天以上无异议后,于112215:00前将汇总表、推荐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上交学工办201,班级汇总表和申请表电子稿以“班级+省校优推荐名单”发送至nbu87609521@126.com

(三)学院评审公示阶段(1123—1125日)

学院就班级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和研究生工作部

四、注意事项

1.各班级推选学生如审核不合格,取消评选资格,不予增补。名单经校领导最终审核后,报浙江省教育厅学生管理处审批,最终评选名单以省教育厅发文为准。

2.上报材料时,需将学生申报表、班级汇总表同时发送至邮箱nbu87609521@126.com,纸质版交至学工办201注意:省优、校优学生材料请按汇总表中的顺序分别、依次放好,每个学生的申报表电子版也请按汇总表中的顺序编号、然后打包发送。

3.每个学生的纸质版申请表后面请将学生的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附上1份。学生在2021年度获得奖学金或荣誉奖,但尚未领到证书的,可暂由学院公示截图代替。

4. 获奖学生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毕业前受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学校将撤销其荣誉,收回已发的证书。

5.考虑到名额有限,一旦推荐至学校,经学校审核不合格的名单,将取消评选资格,不予增补,故请勿推荐无法正常毕业(包括自主延长学业)的学生。

6.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负责学院评选活动的过程控制和指导监督,并在评选期间设立咨询、投诉信箱和电话,受理学生的咨询与投诉。

五、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燕丽;

联系办公室:学工办(思禹建工楼201室);

联系电话:87609521;

联系邮箱:wuyanli@navbc88.com



附件下载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11118



2022届本科生省、校级优秀毕业生分配名额

班级

校优名额

省优名额

土木181

8

2+1+1为候补名额)

土木182

8

2+1+1为候补名额)

工管18

7

2

环境18

2

1

本科生总计

25

8

研究生19

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