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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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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是由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和康恩贝集团联合设立的,旨在激励残疾人大学生身残志坚、自强不息、发奋学习文化科技知识,成为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之才。

根据《关于推荐2021年度(2021-2022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函》、《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现将相关申请程序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申请条件

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研究生)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自强成才奖:

1. 特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的残疾人博士研究生;表现特别突出,获得当年度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残疾人硕士研究生。

2. 一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获得当年度院(系)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残疾人硕士研究生。

3. 二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获得当年度班级荣誉称号的残疾人硕士研究生

4. 三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的残疾人硕士研究生

5.自强成才奖:在浙江省工作,自学成才、获得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并发挥特长,在当年度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的优秀残疾人;在校残疾人大学生或曾受过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资助、现已毕业,自主创业的。

二、申请范围

全日制在校的残疾人研究生;评选年度为2021-2022学年,2022级研究生新生不在此次评选范围。

三、申报程序

1.申报者登录宁波大学网上办事大厅-研究生奖学金-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进行申报,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佐证材料要齐全,学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6日。

2.各学院在系统中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后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并在系统中审核通过,不推荐则审核不通过,学院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

3.纸质版申请表(附件1)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于10月18日之前请以学院为单位交到安中大楼508(本人签字处需手写)。具体材料包括: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本人手写签字

(2)所申请、推荐残疾人的身份证、残疾人证和2021-2022学年获得奖励荣誉证书(均为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校级单项奖学金视同院(系)级奖学金,以此类推;当年度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受到有关方面表彰的视同班级荣誉。

2.作为主要负责人,参加国家或省(市)级有关部门或团体主办,具有一定参与面和影响力的课外科技竞赛或文体类竞赛获奖的,视同校级以上荣誉。

3.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SCI、SSCI、EI、ESTP等收录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视同校级以上荣誉;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可有公开发行刊号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以外专利的,视为校级荣誉。





研究生工作部

                                   20229月21日


附件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2022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于9月30日16:00前将材料交至学院201-9 吴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