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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科研】关于开展2016年宁波大学本、专科学生科研成果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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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完成2016年度的学院专项考核及2016年教师指导学生完成学术成果的工作量认定工作,现需统计2016年宁波大学本、专科学生论文发表及专利授权情况,相关要求如下。
在校本、专科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专利授权。不包括会议论文及增刊发表论文。
1、院内统计及审查。11月13日前,学院对院内学生发表论文情况进行统计及审查。并留存相关材料。
2、校级核对及公示。11月15日,学校对上报情况进行公示。
1、文章或专利的第一作者必须为本科或专科学生;
2、文章统计时间为刊时间即文章发表于刊物的时间,SCI或EI收录文章为收录时间专利统计时间为专利授权时间即获得专利授权证书时间;收录文章或受理专利均不在统计范围内;
3、发明专利需提供专利授权证书扫描件,图片以专利名称命名;
4、论文请确认是否为浙大核心期刊,浙大核心期刊论文需提供论文期刊电子稿或扫描件;
5、我校论文级别参照最新版期刊目录进行认定;
6、学院专项考核相关成果认定及教师工作量认定以本次统计为准,逾期教师工作量将于2017年底进行补录
请各班级填写附件二,于11月13日下午4点之前,将附件的电子稿发至23657524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