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届本科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25
各班级在班主任的指导下通过班会形式民主、公开、公平的方式(如班级投票等),综合考虑积点分排名、获奖情况、科研成果、学生工作等综合因素(其中科院2%转入本部的同学三年积点分总和排名若符合要求可以参评,但不能作为直接依据),按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推荐人数为分配人数+1,并按照推荐顺序填写班会召开记录(纸质版)、《建工学院2017届省优、校优毕业生初评班级汇总表》(附件),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21日下午16:00前将纸质汇总表(班主任签字)、推荐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上交建工学院学工办,班级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wuyanli@navbc8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