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班非学业因素】建工学院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非学业因素总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25
1-6项总评办法:前3年评价中有2次及以上“优秀”,且没有“不合格”的,总评为“优秀”;前2年评价为“合格”,第3年评价为“优秀”的,总评可为“优秀”。有2次及以上“不合格”的总评为“不合格”。其余评价为“合格”。(五年制专业评定方法为:前4年评价中有2次及以上“优秀”的,且没有“不合格”的,总评为“优秀”。有2次及以上“不合格”的总评为“不合格”。其余评价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