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工作】关于做好2016年“绣山清寒考研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25
5.学校在确定获奖名单后,获奖学生须在报到后将考入学校为其出具的报到证明寄送学生发展与服务处(邮寄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学生事务中心,宋老师收);学校将凭学生的报到证明于2016年年底发放奖学金。奖学金发放至学生建行龙卡(仅限宁波地区的建行卡,毕业后请勿销卡,并存留一定余额在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