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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宿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2016-11-25
浏览次数:

2016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宿工作安排

办理主体

时间

内容

相关说明及流程

学生

6 月8 日至

6 月13 日

学生本人
提出留宿
申请

填写《宁波大学2016年暑期留校住宿申请表》(附件)(届时可在“学生社区网”//sgzx.navbc88.com 上下载)暑期留校活动的承办单位负责人或导师签字同意后,一式两份上交到学工办201,截止时间为6月13日16:00

学院

6 月14 日至
6 月15 日

学院集中审批,并
总同意留校住宿的学生名单

学院集中审批,并汇总同意留校住宿的学生名单并报给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学生社区

服务中心

6 月17 日至
6 月19 日

审核名单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对各学院提交的名单
进行审核。

6 月20 日

公示
留宿名单学院反馈学生申请结果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在各寝室公告栏、学
生社区网上公示留宿名单,并将审批结果反馈各学院,同时报学工部、研工部备案各学院及时将审批结果反馈学生。

注意事项:

1.暑期前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将在学生社区内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并对假期无同学留宿的寝室进行拉电、贴封条;暑假期间未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批准的同学不得擅自启封进入学生宿舍。

2.暑假期间学生宿舍楼实行24小时门禁通行,住宿学生凭学生证、校园一卡通等相关证件出入,未申请假期住宿的学生须进入宿舍楼的一律进行登记。

3.暑期实行离、返宿登记制度,如中途需离开学校外出的,请同学向所在学院值班老师报备离校情况,并在宿舍楼管理员处办理注销假期住宿手续,如一个寝室只有一人留宿的,请留宿同学每天必须到所住楼管理员处签到。学生留宿在原寝室的,不得私自调换。

附件:学生暑期留校住宿申请表.doc

建工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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