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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15年学生暑假留校住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25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2015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办理主体

时间

内容

相关说明及流程

学生

714-16

学生本人提出留宿申请

1、填写《宁波大学假期学生住宿申请表》(附件一)交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学院备案。

2、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留宿申请手续的,请于717日前到学院补办手续,并将加盖有学院公章的《宁波大学假期学生住宿申请表》直接交到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113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学院

716-17

学院审批,汇总留宿名单

各学院根据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制定的

2015年宁波大学学生暑期住宿申请汇总

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交到学生社区管理

服务中心113室宿舍调配部,同时,将该表

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邮箱。

中心

718-19

审核名单

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对各学院提交的《2014年宁波大学学生暑期住宿申请汇总表》进行审核。

720

公示,留宿

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将在各楼公告栏、学生社区网上公示留宿名单。学生留宿在原寝室,不得私自调换。未申请留宿的学生一律不得留宿学校。

注意事项及安全提示:

1724日前,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将在学生社区内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并对假期无同学留宿的寝室进行拉电、贴封条。暑假期间,未经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批准的同学不得擅自启封进入学生宿舍。

2、暑假期间,学生宿舍楼实行24小时门禁通行,住宿学生凭学生证、校园一卡通等相关证件出入学生宿舍楼(甬江公寓启用门禁进出),未申请假期住宿的学生,须进入宿舍楼的一律进行登记。

3、暑期实行离、返宿登记制度。如中途需离开学校外出的,请同学们向所在学院报备离校情况,并在宿舍楼管理员处办理注销假期住宿手续。如一个寝室只有一人留宿的,请留宿同学每天必须到所住楼管理员处签到。

4、安全提示:请勿在宿舍内留宿本宿舍以外的任何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大额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做到人离寝室随手关门;节约用水用电,禁止在寝室内使用明火、使用违禁电器及私拉电线,人离寝室请关闭空调、电扇等电源开关;处理好同学之间的关系,防止出现纠纷;注意保持宿舍卫生环境,不要在楼道等安全通道处堆放鞋、伞等杂物,禁止在宿舍内饲养宠物;做好防暑工作,如生病请及时去医院就医,以免耽误病情;外出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牌无证的交通工具。

请各位同学下载表格填写完毕后一式两份,班级负责人(班长)收齐后交到学工办201吴老师处,截止时间7161600.

同时以班级为单位将“建工学院2014年学生暑期住宿申请汇总表”(附件二)电子版于7161600发送至[email protected],主题为“**班暑期住宿申请汇总表”。

附件一:宁波大学假期学生住宿申请表.doc

附件二:建工学院 2015年学生暑期住宿申请汇总表.xls

宁波大学建工学院学工办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