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25
2、一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获得当年度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论文奖等)的残疾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获得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论文奖等)的残疾人专科(高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