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深入推进全校上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美德、弘扬时代精神、建设美丽校园,充分发挥榜样人物的示范作用和激励作用,引领广大同学做到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不断营造宁波大学积极向上的“争先文化”,经校学生会研究,并报校团委审核通过,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宁波大学“魅力校园”十佳系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感受魅力校园,弘扬争先文化
二、活动时间:2015年5月13日-6月20日
三、活动主办单位:共青团宁波大学委员会、宁波大学学生委员会
四、活动内容:
(一)宁波大学2014年度十大学生风云人物评选
(二)宁波大学2014年度十佳科研之星评选
(三)宁波大学2014年度十佳本科生考研之星评选
(四)宁波大学2014年度十佳辅导员助理评选
(五)宁波大学2014年度十佳创业之星评选
(六)宁波大学2014年度十佳志愿者(团队)评选
五、时间推进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 5月13日——5月16日
(二)组织申报阶段 5月17日——5月24日
(三)审核评比阶段 5月25日——6月15日
(四)公示表彰阶段 6月16日——6月20日
六、活动流程: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3日——5月16日)
1、横幅悬挂、海报展示、网络宣传,广泛宣传此活动;
2、下发通知及申请表。
(二)组织申报阶段(5月17日——5月24日)
1、推荐方式:
(1)学院推荐:学院推荐十佳系列候选人并填写《宁波大学第四届“魅力校园”十佳系列》申报表(附件二),并附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各学院限推荐1—2名;
(2)个人自荐:学生对照评定条件自行下载申报表,并附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个人自荐材料请同时填写学院团委推荐理由及党委/党总支意见;
2、申报说明:
请各学院将《推荐表》(附件二)、学院汇总表(附件三)及相关推荐材料于5月24日(周日)前送交校学生会办公室(锦绣学生活动中心305室)。
电子稿同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学院汇总表请将学院推荐及个人推荐同时汇总。
(三)审核评比阶段(5月25日——6月20日)
1、资格审核(5月25日—6月7日)
(1)主办方组织形成审议小组,对各学院及同学个人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2)组织候选人评审会,由候选人所在学院学生会(限学院推荐)或学生个人(限个人自荐)对十大风云人物、十佳创业之星、十佳志愿者(团队)上报人选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介绍时间2分钟/人,结合书面评审核材料,投票产生十大风云人物、十佳创业之星、十佳志愿者(团队)候选人(单位)各15个。
十大考研之星参选人由主办方根据评选标准确定候选人15名并公示。十大科研之星参选人由校科技创新协会根据评选标准确定候选人15名并公示。
2、投票评选(6月8日—6月13日)
候选人事迹资料公示,由全校学生进行投票评选。
3、汇总上报(6月14日-6月15日)
根据公开投票的情况统计票数排行,最终确定校2014年度十佳系列学生入选名单十五名上报校学生会。
4、学校评审(6月16日——6月20日)
学校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出十佳,在学校内网公示并进行事迹宣传。
七、相关说明
1、同一人可推荐不同类别,如重复推荐请分别准备相应的评审材料。
2、2014年度十佳辅导员助理评选通知另发,不参与本次评比推荐。
八、活动要求:
各承办单位要紧密围绕活动主题,突出思想内涵,密切联系实际,突出文化特色;根据子活动安排,认真落实承办活动的计划、组织和实施,按时、保质完成既定项目,并及时做好活动总结。
各学生分会要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落实,利用学生会、班委会的组织优势,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为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同学的参与热情,繁荣校园文化。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颖,陈瑜;联系电话:663605,56335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十、附件:
附件一、宁波大学第四届“魅力校园”十佳系列活动评选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