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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宁波大学第四届大学生公益创业大赛暨“创青春”公益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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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普及公益创业的发展,促进大学生参与社会公益,促进大学生群体参与社会公益形式的创新,探求大学生参与社会治理的新途径,特决定举办宁波大学第届大学生公益创业大赛暨“创青春”全国公益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竞赛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宁波大学委员会

宁波大学法学院

承办单位:共青团宁波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支持单位:宁波市江北区民政局

二、参赛人员及参赛要求

宁波大学学生均可组成团队参加比赛,参赛者以个人或团队方式报名,团队成员可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参赛团队需填写宁波大学第届大学生公益创业大赛作品申报书并撰写详细的创业计划书,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书面评审及公开答辩,最终确定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若干名。若公益项目付诸实施,我们将根据实施的绩效另外给予奖励。

三、评审机构及专家

组委会将邀请部分校内外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制竞赛方案、设计评审标准,组织评审,处理竞赛异议,对竞赛的结果拥有解释权。

四、竞赛时间安排

1、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名称预报名。有意向参与本次公益创业大赛的同学先上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名称,填写好电子版《宁波大学第四届大学生公益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附件2),各学院团委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后续可再进行组队、填写申报书和计划书等。

截止日期:6月26日下午16:00

2、6月27-7月3日选题初选评选,入围者可进行下一阶段比赛。

3、公益创业培训讲座(了解公益创业方法、流程等相关内容,为大赛做知识储备)。

时间:待定

4、征集公益创业项目。请各参赛团队将申报书、计划书(附件1)纸质版(送交至宁波大学法学院团委邓美玲处(包玉书教学楼11-221),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截止日期:10月12日下午16:00

5、公益创业项目书面评审。专家委员会将于10月13日-23日对申报书、计划书进行书面评审,评选出入围决赛答辩的优秀项目。

6、决赛现场答辩。10月-11月。

五、评审及奖项设置

1、大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具体名额视参赛队伍多少在开赛前确定。主办单位将对获奖团队分别授予荣誉证书,并推荐参加“创青春”公益创业系列赛。

优秀项目经实施之后,将由大赛组织者推荐至宁波市江北区民政局,由民政局根据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经费给予一定的资助。

2.公益创业项目的内容应当客观地反映社会公益实践的需求。评比专家在评比公益创业申请资料时,着重于公益性、创业性、实践性三个方面来进行评比。公益创业项目申报书是比赛评审的主要依据。参赛人员应当尽可能依据自己申请的公益项目的实际撰写申报材料。

(1)公益性

第一档:对社会问题关注深入,立项所针对问题具体且受到关注较多、亟待解决。

第二档:对社会问题有较多关注,立项所针对问题受到关注较多、有解决的必要。

第三档:对社会问题了解不多,立项所针对的问题不很清晰或已经得到较好解决。

第四档:对社会问题了解和关注不足,立项所针对的问题不清晰或不属于公益范畴。

(2)创业性

第一档:能够通过具有创新性、普适性、可推广性的商业模式,在消耗资源的同时不断引入大量新资源使项目可自身维持、可持续发展,由此很好地解决瞄准的社会问题

第二档:能够通过创新性的商业模式,在消耗资源的同时不断引入大量新资源使项目可自身维持、可持续发展,由此较好地解决瞄准的社会问题

第三档:能够应用相对少量的启动资源,来撬动社会各界相对大量的资源,并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不断引入新资源来解决瞄准的社会问题

第四档:主要依靠本身的资金推进项目,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瞄准的社会问题

(3)实践性

第一档:很好地结合了人力、资源等实际情况,设定了切实可行的项目进度及目标,有丰富的实践成果

第二档:能够结合人力、资源等实际情况,设定了可行的项目进度及目标,有一定的实践成果

第三档:未能充分考虑人力、资源等实际情况,设定的进度及目标较难完成,实践成果较少

3、 所有项目均实行匿名评审,每份作品至少由3位专家评分,以平均成绩作为初评成绩。

六、联系人及其电话

学院联系人:周双双。联系电话:87609521。联系地址:学工办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