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实施办公室的通知要求,2014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将于近期进行。为保证工作完成质量,选拔、推荐最优秀的学生科研项目,学校从即日起受理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学院积极动员、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二、申报要求
1.各学院根据申报项目数(见附件一)推报项目,建议各学院以2013年校级SRIP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中,已经取得初步成果并仍可进行深入研究的项目为重点,经学院评审后,择优选拔进行推报。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总量范围内自行确定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的具体申报数量,其中含有研究生的项目不超过学院项目申报总数的30%。
2.每个项目需配置至少一位专业指导教师,且专业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项目负责人上一学年积点分必须名列年级50%以内,且相关专业课程成绩名列班级30%。
4.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科研、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并在毕业离校以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鼓励同学组队联合申报(总人数不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2012级本科生或2013级研究生。
5.曾参与校级SRIP课题研究但未能按时结题的学生,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本项目。
6.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前两位)同期参与研究的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
7. 请各位同学务必于2013年12月19日16:00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上报至学工办201沈妍伶老师处,同时发送项目申报书电子版至学院学生科研邮箱:[email protected]。统一上报书面材料: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要求申报团队在承诺中所有成员亲笔签名。
三、项目管理
1.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是浙江省最高水平的学生科研项目。每个项目的研究自主经费为5000—10000元。
2.申报项目一经立项必须按时完成、顺利结题,否则将直接影响学院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名额。
3.各学院推荐项目未能通过省级项目立项审批的,将作为学校SRIP重点项目立项资助。
4.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是“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竞赛主要的项目储备库,请各学院在提交项目时充分考虑2014年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拟培育作品选题。
5.项目管理其他事宜参照《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学校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相关规定,或咨询学院分团委。
联系人:沈妍伶:87600310
附件:
1、各学院申报项目数量分配表
2、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3、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4、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5、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
建工学院分团委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