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根据《宁波大学关于编制2014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宁大政办[2013]98号),由于学校专项经费预算编制要求发生变化,2014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工作现将提前启动,即日起开始申报。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09〕121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的相关规定,现将2014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申报条件
(一)具有宁波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毕业班研究生)。
(二)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SRIP等校级科研项目,至今未结题的,不予受理;
二、资助项目类别及资助经费
(一)资助项目类别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
(二)资助经费为:
(1)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1,200元/项,人文社科类800元/项;
(2)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3,000元/项,人文社科类2,000元/项。
三、推荐和评审原则
(一)实行限额推荐原则。2014年度推荐项目数根据学院非毕业研究生数进行分配,我院可推荐的项目数为3个。
(二)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评审原则。学院需严把推荐关,对于可行性差、缺乏创新等项目一律不推荐。项目研究内容完全为导师立项的课题内容者不推荐。
(三)实行差额录取原则。学校将对推荐上来的项目分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两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得分情况淘汰部分申请项目。根据经费总额,2014年度预计资助项目60项(其中自然科学类34项,人文社科类26项)。
(四)根据评审得分高低确定资助类别。学校根据专家评审组给出的综合得分确定申请项目是否为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四、申报时间及程序
资助项目的申报采取研究生本人申报、导师推荐、学院初审、专家评审组评审、学校审批的方式进行。其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一)11月12日。研工部发布通知,并将申报工作通知学院。
(二)11月12日—11月22日
1. 研究生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3)和《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专家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家评审表》,附件4),每位申报者只能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项目1项。《申请书》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同时将《申请书》和《专家评审表》的电子文档发至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
2. 学院根据推荐和评审原则将初审后的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研工部。
五、项目管理
按照《办法》进行项目管理。
六、材料报送
请申报的研究生将《申请书》和《专家评审表》(需一式两份),于11月21日前送至学工办沈妍伶老师处(思禹建工楼201),同时将《申请表》和《专家评审表》的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shenyanling@nbu.edu.cn。
联系人:沈妍伶 87600310
附件:
建工学院研工办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