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主任、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鼓励在校研究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创新创业、全面发展,特开展宁波大学2012-2013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现将建工学院学院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奖说明
(一)评奖类别、评奖对象及比例
1、优秀推免生奖学金:该奖项评定条件为2013年入学的作为推免生被我校录取且取得本年研究生学籍的新生。
2、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该奖项评定对象为建工学院学院2011级、2012级在册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为10%,单项奖学金评定比例为24%,各班名额分布情况(见附件一)。
(二)评奖依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宁大政(2009)119号文件)(见附件二)。
二、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的评奖说明
(一)评奖对象:建工学院2011级、2012级在册研究生。
(二)评奖类别及评奖比例:
1、杰出研究生荣誉奖章:该奖项是学校授予在校研究生的最高个人荣誉,如符合条件可先行提交材料;
2、三好研究生:在校研究生数的10%,各班名额分布情况见附件一;
3、优秀研究生干部:在校研究生数的3%,各班名额分布情况见附件一。
(三)评奖依据:《宁波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办法(试行)》(宁大政(2009)78号文件)(见附件三)。
三、评奖日程安排
1、宣传申请阶段(10月15日—10月17日)
学院向全体参评研究生公布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的名额和评奖条件。研究生个人对照评奖条件,根据相关文件,填写相关表格,并根据要求向班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班级评议阶段(10月18日—10月20日)
班级成立评审小组,在班主任的指导下根据名额评选推荐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交学院学工办,上交材料包括同学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书面稿,班级汇总表书面稿(需要班主任签字)及电子稿,截止时间10月18日(见附件四)。
3、学院审核公示阶段(10月20日—10月24日)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提交申请进行审核,确定初评名单,将初评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研工部。
四、相关说明
1、所有奖学金必须由学生本人先行申报,即错过时间或未提交申请的学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奖学金和荣誉奖申请表见附件五、附件六;
2、关于研究生重复申报的原则意见:(1)奖学金、个人荣誉称号可兼报;(2)每位研究生最多可同时获得2项不同的单项奖学金。获得优秀奖学金或捐赠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参加单项奖学金评选(科研优秀奖学金、学生创业奖学金除外)
3、申请表必须用黑色墨水钢笔或水笔填写,要求字迹端正,或采用打印稿,表格上的每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要求本人签名处必须由本人手写签名;
4、为保证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奖学金评审期间,建工学院学工办设立评奖咨询、监督电话:87609521,电子邮箱:nbdxjgxyxgb@163.com,师生对学院的评奖工作有不同看法,可及时反映;对获奖推荐人选有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及时反映,公示期后再有异议者,一般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燕丽;联系电话:87609521;
咨询办公室:建工学院学院学工办(思禹建工楼201室)。
附件一:建工学院2012-2013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
班级 |
班级 人数 |
优秀推免生奖学金 |
优秀 奖学金 |
单项 奖学金 |
三好 研究生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杰出研究生荣誉奖章 |
2013级各班 |
- |
符合条件申报 |
0 |
0 |
0 |
0 |
0 |
结构工程11 |
23 |
0 |
2 |
5 |
2 |
各班可推荐1名同学申报,之后由学院审核决定 |
学校授予在校研究生的最高个人荣誉称号,可先提交材料 |
人文地理11 |
17 |
0 |
2 |
4 |
2 |
||
土木工程12 |
21 |
0 |
2 |
5 |
2 |
||
人文地理12 |
17 |
0 |
2 |
4 |
2 |
||
总数 |
78(除2012级) |
符合条件申报 |
8 |
18 |
8 |
2 |
附件二: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宁大政(2009)119号文件) 附件三:宁波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办法(试行)(宁大政(2009)78号文件)
附件四:建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个人荣誉称号班级推荐汇总表
附件五: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六:宁波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
建工学院学工办
201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