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助学金】关于做好研究生“绣山清寒奖学金”“华夏新生助学基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25
各位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创新,根据学校要求,现将研究生“绣山清寒奖学金”和“华夏新生助学基金”的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绣山清寒奖学金”评奖条件(只限2011、2012级研究生申报)
1、家境清寒(列入宁波大学贫困生名单),符合宁波大学奖学金评定基本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符合宁波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条件。
(2)符合两项单项奖学金条件。
(3)学术上具有创新精神,并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2、同等条件下,学习优秀者优先。
3、学院名额:1名
二、研究生“华夏新生助学基金”评奖条件
(一)评定对象:
具有宁波大学学籍、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2013级新生。
(二)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家庭经济困难(具有乡镇、街道以上单位证明),生活俭朴;
4、学习勤奋刻苦,积极要求上进;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6、获得华夏新生助学金的学生,应以适当方式表达对捐赠人的感恩之情,学院建议每人书写一封致捐赠人的感谢信。书信称谓统一为“尊敬的童章伟先生”、内容真实,语言通顺、感情真挚无错别字、不能抄袭。
7、学院名额:1名
三、评奖程序
1、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积极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见附件);
2、纸质申请表请于10月22日之前上交至学工办201周老师处,电子表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不尽事宜,请联系:周老师 87609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