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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关于开展“2012年度江兴浩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基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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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宁波大学“江兴浩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基金”评定办法(试行)》宁大政〔2010〕15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1年度江兴浩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基金”申报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范围

在2012年度参加《宁波大学“江兴浩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基金”评定办法(试行)》所规定的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全日制在籍本、专科学生,均可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不能同时申报并获得“富泰学生竞赛奖”,请大家自行选择其一进行申请。

二、奖励基金设置与申报条件

奖励基金设置与申报条件,详见《宁波大学“江兴浩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基金”评定办法(试行)》宁大政〔2010〕151号文件(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与程序

1.同一竞赛(作品)多次获奖按最高奖级申报。

2.对于由跨学院学生参赛的获奖团队,申报工作由组织学科竞赛的学院申报,其他学院不能重复申报。

3.符合申报条件学生于2013年5月3日16:00前填写《宁波大学“江兴浩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基金”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交至学院学工办

4.学院初审

学院联系人:高婷老师

联系电话:611787

附件:UploadFiles/:《宁波大学“江兴浩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基金”评定办法(试行)》附申请表(1).doc

建工学院学工办

2013.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