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科研】关于组织开展宁波大学2017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27
2、校团委将于3月14日统一对书面材料盖章,并下发纸质申报书留学院存档,请各学院在3月15日下班前将申报书导成完整的PDF版本(需盖章、签字的页面拍成照片或扫描成图片插入word后一并导出),以学校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重命名,例如“宁波大学001基于谷氨酸的双交联聚合物水凝胶的构筑及其机理研”,命名请与申报汇总表顺序保持一致。所有规范命名后的项目申报书统一打包,以学院名称重命名,例如“商学院2017新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