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学年第二学期创新性开放实验项目选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3-05
5.根据《宁波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宁大政[2011]33号)文件相关规定,为保证开放实验的质量,每个创新性开放实验项目,非团队合作项目同期选修人数不得超过5人,须团队合作且团队成员有明确分工的项目,同期开出组数不得超过3组,每个组内人数不得超过5人;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最多不得超过15人,团队不超过5个。请指导教师严格控制选修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项目开设选择及对人数进行删减。每位学生每学期参加开放实验室活动一般以能获得1个开放实验学分为限,各学院应严格审查把关。学院和实验室应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实验进展情况,建立开放实验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