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土木工程专业评估视察小组有哪些职能?
视察小组是评估委员会派出的临时工作机构,其任务是根据评估委员会的要求,实地视察申请评估院系的办学情况,写出视察报告,提出评估结论建议,交评估委员会审议。
11、土木工程专业评估视察小组视察工作项目有哪些?
(1)与专业所在院系负责人商定视察计划。
(2)会晤校长及学校有关负责人。
(3)会晤院系行政、教学、学术负责人。
(4)了解院系的办学条件、教学管理。
(5)审阅学生作业(包括参观学生作业),观摩学生上课,必要时可辅以其它考核办法。
(6)会晤学生,考察学生学习效果并听取意见。
(7)会晤教师,了解教学情况并听取意见。
(8)会晤毕业生,了解毕业生情况。
(9)与校长交换视察印象。
(10)与院系负责人、师生代表交换视察印象。
12、土木工程专业评估视察小组视察工作重点是什么?
(1)学校和院系对申请评估专业的评价、指导、管理和支持情况,以及对课程效果检查的能力。
(2)各门课程所规定的教学目的与要求是否明确,规定与安排是否清晰、合理、有效,是否被师生理解。
(3)教学计划与大纲的内容和覆盖面,以及与课程设计有关的授课时间安排。
(4)课程对培养学生知识与能力的作用以及达到《评估标准》中智育要求的程度。
(5)学生的能力和技能,包括:
(6)教师的教学态度和教学水平,师资队伍的建设情况。
(7)教学设施与经费的现状及其利用情况。
(8)对自评报告中不能列出的因素作定性评估,如学术气氛,师生道德修养,群体意识和才能,学校工作质量等。
13、土木工程专业评估对学生的能力和技能要求是什么?
(1)分析、综合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掌握土木工程结构和施工原理的程度,及其应用能力
(3)计算机应用能力
(4)外国语水平
(5)动手能力
(6)与土木工程有关的法规知识
14、土木工程专业评估结论有哪些?
(1)评估通过,合格有效期为8年。获此项结论的学校需已参评三次,并评估通过,且符合下列条件:
①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整体结构合理,发展趋势良好,青年教师60%以上具有研究生学位,主讲教师符合岗位资格的不少于95%,教授、副教授均为本科生授课。
② 该校土木工程专业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
③ 在结构工程、岩土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以及道路与铁道工程等二级学科博士点中至少有两个;
④ 具有较明显的办学特色;
⑤ 达到教育部颁布的《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试行)》一般要求层次的学生不低于70%。实行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的,其累计通过率不低于70%。
(2)评估通过,合格有效期为5年。
(3)评估有条件通过,其资格有效期为有条件的5年。
(4)评估未通过。评估未通过的学校在二年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