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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家具及实验柜台类资产报废手续的通知

2017年11月06日 14:56  点击:[]

发布时间:2013-11-11 作者:颜新娟

 

各学院、部门:

近阶段来,许多部门出现报废设备及家具无处存放的情况。由于国有资产处置必须遵循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即固定资产报废除办妥规定的审批手续外,报废品的残值还必须通过指定的机构拍卖确定,同时,回收残值交学校财务后由省财政厅统一收回。鉴于目前规定程序的报废周期较长,而部分没有回收价值的家具类报废资产却占据了大量空间,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为此,经请示上级部门特批认可,我处决定对部分家具类报废资产作一次自行处置。具体办法如下:

一、自行处置资产应符合以下条件

1、报废资产材料属性以复合板、密度板为主,范围为家具和教室课桌椅(属后勤处归口管理)、实验柜台(属资产处归口管理)等;

2、由我处组建派谴的资产鉴定小组确认报废资产符合本条第1款要求;

二、处置流程

1、使用部门将符合前述处置条件的报废资产整合为一份报废单,通过资产管理系统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归口部门会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进行实物现场认定。

2、按规定流程组织报废资产残值拍卖会拍卖。

三、报废手续办理

报废品清理完成后,资产使用单位打印出资产处置清单,交资产归口部门签字认可,作为资产使用单位办妥报废手续凭证。

后续工作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向上级管理机关办理资产报废手续。

本次办理自行处置资产联系人与正常工作流程一致,即由对应岗位人员办理。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3年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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