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班主任和全体本科生同学:
为切实做好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博彩导航 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博彩导航 20级、21级各专业以及22级地理科学(师范)全日制本科学生。从阳明学院分流来博彩导航 的22级同学回阳明学院评比(明年在我院参评);2022-2023学年中转专业的学生,回原所在学院申请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1.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参看《宁波大学“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21〕45号)和《博彩平台导航-博彩导航 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2023版)。
2.学校奖学金及捐赠奖学金将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评选名额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1个名额,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28个名额,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省政府奖学金:24个名额,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四、评选程序和日程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程序和日程
1. 10月7日—10月8日,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本人上学年的综合表现,下载电子版《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和《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认真如实地进行填写,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表提交学院学工办。
纸质版于10月8日(周日)上午11:00前(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交至学工办(201-5)王老师,电子版发往电子邮箱wangyijiao@navbc88.com。(先发送电子版再交纸质版)
纸质版要求: 《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严格按照填写要求填写,除签名外请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
电子版提交:《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签名可空缺)。
2.10月8日—10月10日,学院进行资格审核,评定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同时在书面申请表和电子申请表格上签署意见,于10月10日前连同将电子版《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送交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备注:学生国家奖学金采用线下申报,不在系统中申报)
(二)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程序和日程
1. 10月8日-10月9日
个人申请:学生根据本人表现,对照评奖条件,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2022-2023学年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
班级汇总:申请人填报《个人申请表》(纸质稿)和《汇总表》(电子稿)上交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小组将所有申请同学按不同奖学金申请类型汇总在《汇总表》上。
2. 10月10日-10月11日
班级审核:以班级为单位,审核申请者奖学金评定资格(非学业因素、体测成绩、GPA成绩、综合成绩排名、必修课有无不及格项等),报班主任审核认定。
班级公示:审核无误后将申请名单在班级内公示一天,接受班级成员的监督。如有异议,在征得班级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公示结束后,班长需将《个人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稿于11号下午3点前交学工办(201-5)王老师。《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有一份不符合样表的全班材料退回。以班级为单位用“班级名+对应奖学金+共X人”的方式命名《汇总表》发送至指定邮箱13615888566@163.com。逾期不再接收申请材料。
3. 10月12日-10月14日
学院公示: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省政府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并公示,请公示名单中的同学完成网上申请。
网上申请:申请人在宁大内网主页右侧点击“网上办事大厅”或学校外网主页上方点击“办事大厅”,并登录“奖学金”点击“对应奖学金”板块进行网上申请,具体请参见《奖学金网上申请填写说明》。
班主任审核:班长将最终《汇总表》电子稿发给班主任,各班班主任对最终审核名单确认后,登录“办事大厅”审核通过班级同学的申请。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程序和日程
1. 10月13日-10月14日
个人申请:学生根据本人表现,对照评奖条件,填报《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及《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班级汇总:申请人按照《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填报《个人申请表》(纸质稿)和《汇总表》(电子稿)上交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小组将所有申请信息汇总在《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上。
2. 10月15日-10月16日
班级审核:以班级为单位,审核申请者奖学金评定资格(非学业因素、体测成绩、GPA成绩、综合成绩排名、必修课有无不及格项等),报班主任审核认定。
班级公示:审核无误后将申请名单在班级内公示一天,接受班级成员的监督。如有异议,在征得班级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公示结束后,班长需将《个人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稿于16号下午3点前交学工办王老师。《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有一份不符合样表的全班材料退回。成功上交纸质稿后,以班级为单位用“班级名+对应奖学金+共X人”的方式命名《汇总表》发送至团队负责老师指定邮箱3109313650@qq.com。逾期不再接收申请材料。
3. 10月17日-10月19日
学院公示: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并公示,请公示名单中的同学完成网上申请。
网上申请:申请人在宁大内网主页右侧点击“网上办事大厅”或学校外网主页上方点击“办事大厅”,并登录“奖学金”点击“对应奖学金”板块进行网上申请。
班主任审核:班长将最终《汇总表》电子稿发给班主任,各班班主任对最终审核名单确认后,登录“办事大厅”审核通过班级同学的申请。
五、注意事项
1.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班委和其他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负责民主评议工作, 确保申报材料属实。班级认定评议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成员名单请在10月8日前在班级内部公示。
2. 奖学金个人申请表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尤其是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须严格对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进行填写,如填写格式错误则退回重新填写,纸质稿切记要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如果填写内容失实的,则直接取消评选资格。由于退回重填而导致逾期的,则不再受理申请。
3. 纸质申请表中的签字必须为签字人亲自手写,纸质申请表中,除签名外,其他部分均要求电脑打字后打印,不要手写;待纸质申请通过学院评审公示后再进行网上申请操作;院系意见和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均手写。
4. 根据 《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21〕45号)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五、监督与投诉
学工办负责学院评奖的过程控制和指导监督,并在评奖期间设立咨询、投诉信箱和电话,受理学生的咨询和投诉。
联系人:王老师
办公室:思禹建工楼201-5办公室
投诉邮箱:wangyijiao@navbc8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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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彩导航 学工办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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