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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彩导航 2022-2023年研究生奖学金、个人荣誉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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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班主任、各位研究生:

为较好地完成2022-2023年研究生奖学金、荣誉奖评定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增强评奖信息的透明度,做到四个公开,即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

2.坚持博硕分开、不同年级分别评定的分层分类原则。

3.  体现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兼顾原则。


二、奖项类别及名额

(一)学业奖学金:博士8名、硕士311名

(二)荣誉奖:三好学生32名、优秀研究生干部10名

 详见名额分配表

注:2021级、2022级研究生荣誉奖评比条件,原则上三好研究生应被推荐获得当年度的一等学业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原则上应被推荐获得当年度的二等学业奖学金及以上,其余条件参照荣誉奖评比文件。


三、评定时间和安排

(一)宣传申请阶段(10月12日—10月13日)

学院向全体参评学生公布奖学金荣誉奖的名额分配、奖学金评定办法和荣誉奖评定办法。学生个人对照评奖条件,根据相关文件,填写奖学金申请表、荣誉奖申请表,并根据要求向班长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班级评议阶段(10月13日—10月16日)

班级成立评审小组,在班主任的指导下根据名额评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经班级公示1天以上无异议后上交学院学工办,上交材料包括班级汇总表书面稿(需要班主任签字)交至学工办201-5王老师处,电子稿以“**班奖学金、荣誉奖汇总”为文件名及主题发送至13615888566@163.com,截止时间10月16日16:00。

(三)学院审核公示阶段(10月16日—10月18日)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提交申请进行审核,确定初评名单,将初评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四)网上填报阶段(10月18日-10月19日)

各位研究生根据公示的获奖情况登陆“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请,班级和导师网上通过。


四、材料提交

老生:

1.《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

2.《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3.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所有加分项必须有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一式一份上交电子版。

4.在线上提交申请,路径:办事大厅——研工评审——研究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新生:

在线上提交申请,路径:办事大厅——研工评审——研究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五、其他

1.班级成立评议小组,评议小组由班主任、班委、其他成员组成,承担班级评奖事务,负责通知、申请组织、材料审核、核算、评议、报送等工作。评议后,将班级评议结果在班级内公示一天。

2.对于评定对象资格条件说明。全日制(全脱产学习)指的是人事档案进入本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3.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同学,荣誉可兼得、奖金不可兼得,奖金采取就高原则发放,即只发放国家奖学金、不发放学业奖学金。

4.评奖材料认定时间:2022.9.1-202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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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