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团员: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进行宁波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比,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
1.宁波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2.宁波大学先进团支部
(二)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
1.宁波大学优秀团支部书记
2.宁波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
3.宁波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上一年度曾获校级及以上“先进团支部”荣誉称号。
2.团支部工作有创新,能开展独具特色的工作,并取得好的成绩。
3.曾获“特色团支部培育项目”或“示范性团支部培育”。
4.团支部在智慧团建录入率达到100%,团支部成员信息完整。
5.如团支部工作或活动在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的,不受上述第3条限制。
(二)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团支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积极探索新的活动形式,注重学习实效。
2.团支部成员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情况。
3.团支部组织健全,团支部委员会运作正常。
4.团支部重视“推优入党”工作,严格按照程序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组织的发展对象。
5.团支部工作能做到有计划、有总结,并认真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6.能够认真完成年度团员注册、团员民主评议、团费收缴等日常组织工作。
7.积极开展主题性较强的团日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团员意识教育。
8.团支部在智慧团建录入率达到100%。团支部成员信息规范完整。
(三)优秀团支部书记评选条件
所在团支部获得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称号,评选学年于本支部任职满6个月的团支部书记,当然获得优秀团支部书记称号。例:支部于2023年10月获评2022-2023学年先进团支部,则2022-2023学年任职满六个月的团支书当然获得优秀团支部书记称号。有违反校规校纪情况,一票否决。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评选学年在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团学组织和学生社团等担任各类职务6个月以上。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积极进步,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相当高的理论水平。
3.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及实践活动,并起到骨干带头作用。非学业因素评价中,有4项及以上“优”或“有”,其中“社会工作”评价为“优秀”,且无“不合格”评价指标。
4.热爱团的工作,执行团的决议,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熟悉团的业务,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恳有效地开展工作,没有重大的工作失误,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5.学习勤奋,学习态度端正,综合测评为同专业前40%;
6.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不沾染官僚风气,敢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在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
7.工作中能够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光明磊落,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和威望。
(五)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校级优秀团员从全校团员中产生,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方向正确坚定,思想进步,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2.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帮助他人。
3.学习勤奋,学习态度端正,本学年必修课(含模块必修课程)无不合格项。
4.有明确的团员权利与义务观念,按时缴纳团费,并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关心团的事业,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并能在其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5.非学业因素评价中,有4项及以上“优”或“有”,且无“不合格”评价指标。
6.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同学可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1)在各种团的工作(团日活动、志愿者服务等)中热心参与,并有积极贡献作用。
(2)充分发挥个人特长,在宣传、文艺、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分配名额
见附件5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阶段(10月20日-10月24日)
各团员个人对照评奖条件,根据相关文件,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团支部推荐阶段(10月25日-10月27日)
各团支部根据名额评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团员,并在团支部公示1天以上无异议后发送指定邮箱。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稿(申请表、汇总表)以团支部为单位于10月27日16:00前发至邮箱2150828819@qq.com,联系人:闵雪婷。
3、在申报过程中,若有满足条件、有意向申报,但超出团支部所分配名额的情况,可以与学工办201-8王林老师联系,到时会根据申报材料,酌情考虑。
共青团博彩平台导航-博彩导航 委员会
2024年10月18日
- 附件【附件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