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班班主任、毕业生同学:
根据《宁波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宁大政〔2020〕112 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博彩导航 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4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及名额
1、评选比例
校级优秀毕业生按不超过学校毕业生总数的15%评选;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按不超过本科毕业生总数的4.5%比例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按不超过毕业研究生总数的5%比例评选。
2、学院总体名额
学校下达我院2024届本科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32个,在已获得校优(初评)资格基础上评选出9名本科省级优秀毕业生;2024届校级优秀研究生21个,在已获得校优(初评)资格基础上评选出7名本科省级优秀研究生(根据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规定:省优必须兼得校优)。
请各班级按照班级人数的比例和报名人数,筛选符合条件的同学。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1.参评学生必须是宁波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和研究生,且须能同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请参照《宁波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其中第六条参评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二)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等级(免测学生除外)。良好及以上等级的认定为:大学体测总评成绩为良好及以上或毕业年级(大四或大五)体测成绩为良好及以上。
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在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定的基础上产生。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参照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三、评选程序
(一)12月5日前各班成立优秀毕业生评议小组
各班成立“校优省优毕业生班级评定小组”并向班内公布。班级评议小组需包括班主任、班委和普通同学(普通同学占全小组人数50%以上)。
(二)12月7日中午12点前学生申报
在规定时间段内,学生根据个人条件,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汇总表,向班级评定小组递交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获奖佐证材料;
(三)12月8日下午四点前班级评定并上交材料
班级评定小组进行资格初审、评定和班级内公示。确定名额的名单填写本班汇总表,做好班级排名排序(该顺序应为班级推荐顺序)。其他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汇总后填入到表格,并进行排序(标注候选)。
各班于12月8日下午16:00前将电子版的申请表、汇总表以班级命名发送至邮箱13615888566@163.com;
各班于12月8日下午16:00前将汇总表、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上交思禹楼学工办201-5王老师处。
(四)12月13日前学院审核评定
各团队分别审核班级提交的材料,提交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定和公示。
(五)12月14日前学院公示
学院公示推荐名单3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四、评比要求
1、评选优秀毕业生的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和严肃的工作,各班级应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认真学习通知内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评选标准、评选名额、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并严格按照民主程序评审;
2、考虑到名额有限,一旦推荐至学校,经学校审核不合格的名单,将取消评选资格,不予增补,故请勿推荐无法正常毕业(包括自主延长学业)的学生。
五、注意事项
1.班级上报材料时,需将学生申请表一式两份、学院汇总表一份,纸质版交至思禹楼学工办201-5王老师处、电子版到指定邮箱13615888566@163.com。注意:省优、校优学生材料请按汇总表中的顺序(该顺序应为班级推荐顺序)分别、依次放好,每个学生的申报表电子版也请按汇总表中的顺序编号、然后打包发送。
2.每个学生的纸质版申请表后面请将学生的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附上1份(只需要放评比条件里要求的奖项证书);2023年度获得奖学金、荣誉奖未领取到证书的请附上学院公示截图。上交学校时学院会统一附上一份证明文件(加盖学院公章)。
3. 获奖学生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毕业前受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学校将撤销其荣誉,收回已发的证书。
4. 在评选期间如有问题,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王老师
办公室:思禹楼201-5室
联系电话:87609514
联系邮箱:wangyijiao@navbc88.com
土环学院学工办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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