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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创新性开放实验项目选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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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现对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创新性开放实验项目选修工作做如下安排:
1.10月8日—10月10日,原有创新性开放实验项目指导教师登录新教务管理系统/实践教学/实验项目管理/开放实验管理模块,开设本学期创新性开放实验项目,设置开放地点和开放时间。
2016年新建并通过验收的创新性开放实验项目负责人请登录系统对《宁波大学创新性开放实验项目指南》内容进行核对,部分未填写完全的项目请填写完善后,确定本学期是否开设。如需开设请设置开放地点和开放时间,如暂不开设,请在开放时间栏中选择暂不开设。
2.10月11日—10月12日,学院对项目开设情况进行审核并设置课号。
3.10月13日—10月20日,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实验管理模块/开放实验管理进行选修,指导教师登录系统对选修学生进行遴选,确定选修学生名单。学生及时登录系统查询选修情况,选修于10月20日16:00前截止。
4.10月24日起,选修学生与指导老师联系,预约确定实验时间、地点,按照要求参加实验。
5.根据《宁波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宁大政[2011]33号)文件相关规定,为保证开放实验的质量,每个创新性开放实验项目的同期选修人数不得超过5人,须团队合作且团队成员有明确分工的项目,同期选修团队不得超过3个,每个团队选修人数不得超过5人;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最多不得超过15人,团队不超过5个。请指导教师严格控制选修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项目开设选择及对人数进行删减。每位学生每学期参加开放实验室活动一般以能获得1个开放实验学分为限,各学院应严格审查把关。学院和实验室应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实验进展情况,建立开放实验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