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17-03-17
为确保学院实验室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学校有关做好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结合博彩导航
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建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 长:王益澄
副组长: 刘干斌,俞金波
成 员:丁勇,李兵,陆还,李伟芳,诸葛萍,姜文炜,邹逸江,王新堂,王海芳
安全小组在学校相关部门的指导下,领导组织本院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开展重大事故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准确地上报险情,尽快争取上级指导、支援,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安全小组全面工作,联系学校学校相关部门的领导,指挥、调度、协调安全保卫的各项事务性工作。出现重大事故时,要及时赶赴现场,指挥抢救。
副组长:接受组长分配的具体工作任务,定期检查各实验室的安全情况、评估防范措施强度,汇总安全隐患数量与类型,及时呈报学校相关部门,并尽快解决。出现重大事故时,要及时赶赴现场,指挥抢救。
成员:组织教师和实验室人员对自己联系或负责的实验室中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积极排除,对个人不能排除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出现意外事故时,要按预案要求及时处理。当学院相关实验室出现险情时,也要迅速参与救援工作。
成员:组织教师和实验室人员对自己联系或负责的实验室中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积极排除,对个人不能排除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出现意外事故时,要按预案要求及时处理。当学院相关实验室出现险情时,也要迅速参与救援工作。
实验室安全联络员由李玲兼任。实验室全体人员都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
二、应急处理联动机制
在实验室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组织抢险、救治伤员,同时向学院实验室安全小组汇报险情,保护现场,责任领导应当尽快赶到现场,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在最短时间内调动师生员工,加强人力、物力投入,全力抢险,并配备必要的抢险救助设备,开展应急救援后的快速处置工作。
三、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处理方法
无论发生如下何种类型的重大安全事故,现场人员在拨打110、119、120等公共救援电话的同时,应尽快告知上述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对不同类型的安全事故,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1、火灾:利用消防设备,就地灭火,关闭水电,组织师生迅速撤离到安全地方;如难以控制,拨打119、110,请求救援。
2、被盗:保护现场,拨打保卫处8110(短号678110),必要时拨打110报案,等待勘察。
3、受伤:拨打校医院8129,请求急救,如不通,拨打120求救。再有困难,组织人力救助。同时注意保护现场,以利事后分析原因。
4、触电:关闭电源,现场抢救,同时向医务人员求助,同本款第3条处理。
5、台风:在台风登陆之前紧闭门窗,关闭水电,做好抗台准备,台风过境后及时检查维修。
6、危险化学品事故,有毒微生物感染,剧毒药品中毒:均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报警并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确有效的疏散无关人员。具体参照环境工程实验室的安全预案处理。
四、日常管理
实验技术人员是负责的实验分室安全责任人,实验室主任是分管的建制实验室的第一安全责任人,院分管领导是学院实验室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1、每月定期检查安全工作一次,对电、水,门窗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深入挖掘,排除旧隐患,预防新隐患出现。
2、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必须清楚本实验室中灭火器位置和使用方法,对本实验室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如电源绝缘破损,水管开裂、漏水、门窗锁失效等)要及时掌握、汇报、尽快排除,如不及时汇报,出现事故造成损失的,本人负主要责任,如果已汇报,未能及时排除而造成损失的,本人负次要责任。
3、任何人都不能在实验室用火、电炉、开水器或其它炊具蒸煮食物。
4、学生上实验课时,各实验室前后门都应打开,室内通道要尽量宽畅,确保在意外事故出现时、便于疏散与撤离。
5、每天下班时,必须关闭水电、门窗;断开易遭雷击设备的外部信号线等。
本预案由各系实验室组织落实,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实施,(各系实验室必要时可制订本实验室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安全工作机构及主要人员的联系电话如下:
校保卫处: 8110(短号678110) 校医院:8129
王益澄, (电话8645,短号696953)
刘干斌, (电话8312,短号612695)
俞金波, (电话8663,短号655255)
诸葛萍, (电话8315,短号636456)
李兵, (电话8314,短号635580)
姜文炜, (电话8464,短号665121)
邹逸江, (电话8033,短号695610)
宁波大学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
2016-5-12
2016-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