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仿真实验室卫生工作制度
一、为体现实验室的精神面貌,创造良好的实验教学环境,要求实验室做到:
1.实验室各项标志要明显,标牌统一张贴或悬挂统一整齐;
2.实验室的墙上应悬挂实验人员守则、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学生实验守则等规章制度;
3.室内布局合理,实验室的通风、照明、控温度、控湿度等设施完好,电路、水、气管道布局安全、规范,便于开展实验教学;
4.墙壁、玻璃窗、天花板较清洁,无蜘蛛网;
5.地面无尘土、积水、纸屑、香烟头等垃圾;
6.室内和走廓上不能堆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7.实验室内严禁吸烟。
二、实验室主任要划分区域,明确分工和责任,做好日常清扫工作,同时要每一个月组织全室人员或动员学生进行一次大扫除工作。
三、在实验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实验完毕后,必须清扫场地和整理好仪器设备。
四、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维护整洁卫生,讲究文明礼貌。
五、主管实验室工作的系(部)领导应经常检查和督促并填写“实验室卫生检查打分表”。
六、实验设备处每学期将组织院(系)分管实验室领导、实验室主任等进行1-2次检查,检查时间一般在每学期的第10周和17周,并不定期组织人员到各实验室抽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在网上进行通报,也作为实验室考核的基础资料之一。
七、本规定由实验设备处负责解释。
宁波大学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