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导航

 网站博彩导航  学院概况  党群工作  人才培养  学科科研  科研平台  校级研究院  师资队伍  学生工作  继续教育  实验中心  校友工作  招贤纳士 
  专题网站:
土木工程专业评估专题网 土木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争创巾帼文明岗专栏 地理科学(师范)认证专题网站
 
  中心概况  
 中心简介 
 组织结构 
 分实验室 
 中心特色 
 规章制度 
  友情链接  
教育部
浙江省教育厅
爱课程
宁波大学
 
显示内容

上一条:4).《学生实验成绩考核办法》 下一条:6).《学院中心实验室消耗材料管理制度》

关闭

5).《学院实验试讲试做制度》

2017年11月06日 16:23  点击:[]

建工学院实验试讲试做制度


       为保证实验教学质量,根据《学院实验室管理办法第八项第二款——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职责》规定,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要求实验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进行试讲试做:
1、    首次开出的实验项目。
2、    新开设的实验项目。
3、    实验内容、步骤及设备有变动的实验项目。
4、    新调入的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
5、    非新调入,但属首次指导某一实验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试讲试做由中心实验室及分室主任组织,课程主讲教师和相关实验指导教师参加。试讲试做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事前应充分准备,事后应填写《试讲试做实验纪录单》。《试讲试做实验纪录单》经实验室主任审阅并签字后交中心实验室存档。


                          
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中心实验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